不是自己的故事,就不要拿來講
很多事情都可以養成習慣,比如早安、晚安。
習慣的事情突然沒有了,會焦慮嗎?
但在這之前,其實也沒有。
最近也不是故意制定什麼規則,只是每天固定半小時寫東西,至少一小時吉他。
以前練鋼琴練得心不甘情不願,現在沒人逼了,反而可以一直練一直練。
今天把那首英文歌彈出來,也唱出來了。
一邊看著生繭的手指,內心有點感動,是為了自己。
可是彈唱的時候,還是會想到像是在對他唱。
當時也是一個念頭的賭氣去買吉他自學。可是如果真的有那個機會讓他聽到,我也不見得會做。
人就是很矛盾。
腦中又飄過歌詞:「我也想說,也許能重來我卻還是沉默」、「慢冷的人啊,會自我折磨。」
這次我明明想過,不能再像以前一樣慢熱,所以答應自己跳下去。
但其實還是保留了很多。
信,也不全信。
很早聊天的時候,他有時候會發照片給我看,也發過跟別人的合照。
我當然喜歡看他的照片,有他的照片我都喜歡。
但其實我又不太喜歡。不是因為女生。
一方面是因為,我會覺得照片裡的女生未必希望自己的照片被轉出去。
另一方面是,人做一件事通常不會只做一次,慣性很難改。
所以我會想,我們的合照,他是不是會發給旁人、下一個人看。
他的尊重定義是什麼,我不知道,顯然跟我的不一樣。
不過他大概也覺得我沒有尊重他,而我也覺得他沒有尊重我。這點倒是很一致。
我在意的是,就算對方不知道,就算沒有人看見,還是有四知。
有些事我不能背棄。
這以前讓我吃過很多虧,但我還是做不到去違反。
無論對方有沒有明確說能不能講,只想講自己的私事。
真的講到別人的事,也會盡量把能辨認身份的東西拿掉。
以前我甚至截圖時把名字塗掉、或我的合照把我以外的人臉塗掉過。
他笑我:「他又不認識那些人。」
對我來說,不認識不是重點。我無法替別人決定可以被看到多少。
這只是我的習慣。
不是說會講別人的人就是不尊重人。
每個人的標準不同,沒有高低對錯。或許只是他信任我的表現。
我也不是什麼好人,做過跟感情無關的壞事。
但有些背地裡的事,我就是幹不出來。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,也都有自己的慣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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