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得利益不能當成感情證據

還是講點生活。
冷氣因為某件事壞了兩三個禮拜,幾邊互相推責任。省了一個月大概 USD$300 電費。
但還是麻煩。還是台灣生活方便。

朋友剛好碰到一個其實理論上可以 refer 給那個人工作的需求。即使現在還有互動,很高機率不會。一旦牽涉工作、利益、資源交換,性質會改變。但要成立那樣的關係,我們又最好就只是普通朋友。
我猜跟他的關係大概就是要跟錢完全沒有關係,才能維持原本那個樣子。所以我本來就無法成為他的什麼,這會拉回現實。不需要是什麼的我的世界也可以本來只有他。恩不過還是花了很多錢,從沒為了一個人花過這麼多,不是直接在對方身上的那種不算。

回到本質,我是一個非常現實的人。精神上的滿足,對我來說一直都是建立在物質已經足夠之後。我常戴我自己買的那枚戒指,會換著手指戴。戴在食指也好,無名指也好,都是我自己替自己戴上的。

這其實很好笑。三月碎裂的時候,瘋狂購買反而是少數所有意識都能好好相處的事情。在抵達內地酒店前,就已經送來快三十箱包裹。六月也是,淘寶運了三大箱。

至少買東西的時候大家可以正常討論、正常考量。沒有類似互刪對方東西的互刪購物車。喜歡、想要,就買。這背後的機制我現在還沒有完全理解。諮商當然會可以給很多角度想法。但我認為不是上癮。可能是另類的 grounding。

跟我現在在客廳放小白板一樣。日期寫在上面,每天擦掉再換。
提醒自己現在在哪一天,不會出現我怎麼現在會在這邊的內心問號,加強現實感,不要讓記憶和時空混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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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想到這樣,我是不是既得利益者?
客觀上是。現在要什麼有什麼。因為好看、方便、或有感應功能就可以買。Dyson 燈好看,買。想要買更多吉他配件,買。買得舒服。用不到再丟掉就好。

乍看既然現在物質上要什麼有什麼,就不應該分裂,不應該有創傷,不應該有那些反應。但現在擁有多少資源,不能反向修改以前發生過什麼。

而現在人生的位子也不是完全掉下來的,不只在現有的關係上。工作也是。說實話那些爾虞我詐的手段,對比經歷的事,都還好,都普通。不會讓我有情緒感受,可以讓我有出現反應閾值的門檻太高了。

哎。那個人同樣也是既得利益者,他在與我們的這段互動中獲取了很多東西,很多他以前沒有,而我們也沒有給過別人的東西。至於其中他到底有多少情感、多少真情實意、多少難過受傷,我無法驗證。
既得利益本身不能拿來當感情證據。他得到過,不等於喜歡過。失去後難受,也不等於他一定喜歡過。很多東西本來就不能這樣反推。

我想,我知道面對與他有關的物品我該如何整理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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